什么是“平行进口”?
发布时间:2008-01-15 阅读次
所谓平行进口,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再由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
由于市场营销策略(如扩大市场份额和占有率)的需要,商标权人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国外被许可使用商标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价格都比较低,这些产品平行进口后,通常都会对商标权人的国内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故为了保护正常的国内市场秩序,许多国家都采用不同的方法阻止商品的平行进口。
在什么情况下,进口经营者可以向外经贸部提出退税申...
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已经缴纳的反倾销税税额超过倾销幅度的,可以向外经贸部提出退税申请;外经贸部经审查、核实并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可以作出退税决定,由海关执行
